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文章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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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现将我所调剂信息公告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及人数
调剂专业及人数
调剂专业/领域 |
拟调剂人数 |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
1 |
畜牧 |
6(含本所一志愿考生) |
微生物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4 |
兽药学 |
2 |
兽医 |
1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1 |
相关专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
1 |
以上人数如有变动,以调剂系统为准。
二、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除本所一志愿考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其他考生初试成绩分数要求为总分300分,单科(满分100/满分150)40/6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分数线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51分。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视为相同。
(五)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他条件及要求。
其他调剂报考条件详见调剂服务系统。
三、调剂基本程序
(一)填写志愿。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4月6日正式开通后,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查看我所公布的各专业生源缺额情况,并及时填报相关志愿信息,接收复试通知。
(二)考生筛选。研究所将依据“择优录取”原则,向符合复试要求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于收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三)接受复试。初选合格的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培养单位的复试通知,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须按时参加复试。
(四)确认拟录取。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的考生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
四、调剂复试办法
调剂考生复试形式、内容、程序、拟录取标准与第一志愿考生一致,参见《饲料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五、其他
本办法由饲料所科研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含北京教育考试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等有最新政策要求,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