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研究所财务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农业农村部、中国农业科学院有关财经法规制度。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研究所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2.负责起草和组织实施研究所年度财务工作计划,开展财务工作监督。负责编制研究所财务分析报告。
3.负责组织编制研究所部门预算、组织并监督预算执行,组织编制研究所部门决算。
4.负责核算研究所各类经济业务。负责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所职工工资发放、住房公积金及保险缴存。负责计算上缴研究所增值税、所得税,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
5.负责研究所的银行账户管理、资金收付管理、财务票据管理。
6.负责配合各类财务审计、检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财务资料,组织并落实整改审计意见、检查意见。负责组织开展对所属部门、科研团队及所办企业的重点任务、重点专项内部审计和评价。
7.负责研究所财务信息化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财务人员和科研财务助理技能培训。
9.负责授权核算所办企业的经济业务和上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负责授权管理所办企业的银行账户、财务票据和资金收付等事务。
10.承办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