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所党委会、纪委会日常事务管理和研究所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及上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各项决策部署和所党委会决议,负责起草研究所党建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制定和实施党建、纪检工作制度。
2.负责所党委会日常事务管理,负责党务文件的发文登记、审核、流转和发放,负责党委及党委办公室印章管理。
3.负责所党委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以及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会议活动的组织、会务和会议材料起草与报送、会议纪要的形成与发放。
4.协助所党委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监督和管理,负责党建宣传工作,负责党务公开、党费收缴与使用管理,负责党建工作档案归档和党内统计工作。
5.负责指导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负责组织开展“两优一先”、“四强”党支部、“四好”党员等评选推荐工作。
6.负责统战工作,负责指导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指导科协做好科普、科技帮扶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困难党员、困难群众的走访慰问与帮扶工作。
7.负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负责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8.负责所纪委会日常事务管理,负责纪检机关文件的发文登记、审核、流转和发放,负责纪委印章管理,负责制定和实施纪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所纪委会议的组织、会务和会议纪要的形成、发放。协助所纪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和纪检、监督、信访等工作。
9.负责协助开展巡视巡察工作,负责巡视巡察、专项督查、民主生活会等反映问题整改工作。
10.承办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